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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侃律师系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及合伙人,中国法学会会员,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,金华市律师协会监事,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东阳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,东阳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咨询员,东阳市法治督察员。先后评为:东阳市“十佳青年律师”,东阳市“十佳律师",东阳市先进律师,东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进个人,东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,2011年执业至今十余年,爱岗敬业,恪守职业道德,全心全意服务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,从没有受到任何投诉和当事人的不满;业务能力强,专业能力突出,曾参与撰写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《建设工程常见法律实物问题全解答》。 东阳刑事律师李侃社会荣誉职位:
金华市律师协会监事
东阳市十佳律师
东阳市十佳青年律师
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
东阳市委统战部法律顾问 1.东阳刑事律师代理浙江省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,经有效辩护,检察院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,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、坦白、悔罪等情节,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,取得无罪化处理结果。
2. 东阳刑事律师代理浙江省朱某某保险诈骗罪案,针对案件事实与情节提出辩护意见,检察院采纳意见,认定当事人系从犯,并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及积极退赔等情节,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案件成功终结于审查起诉阶段。
3. 东阳刑事律师代理浙江省吴某某串通投标罪一案,通过辩护,检察院认定当事人系初犯,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4.东阳刑事律师代理浙江省吴某侵犯著作权罪案,围绕侵权情节、认罪态度与赔偿情况展开辩护,成功促使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,认定犯罪情节轻微,结合初犯、认罪认罚及退赔情节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5. 东阳刑事律师代理浙江省一起张某刑事案件,充分论证当事人系未成年、初犯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,认定犯罪情节轻微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处理的有利结果。